凌源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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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要求公开《凌源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财政部门决算》《2023年财政部门预算》,按季度公开凌源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没有收到有关公民、法人或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统计涉密信息类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等相关文件,加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按照要求对需公开的信息发布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从规范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入手,按照要求及时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水平。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流程不够细致;二是信息公开的类型较单一,多以文字信息为主,其他类型的信息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会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指导培训。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进一步充实和规范信息内容,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方便公众了解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