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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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凌源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转变观念、完善机制,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办事环境和优质的服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通过“凌源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税制度、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市预算决算公开和收支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21条,办理“市长信箱”“市长公开电话”以及“民心网”案件55件,做到办理回复及时,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按照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扎实开展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推进财政事项公开2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督促工作,落实考核制度,采取年终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统计各单位、科室的信息公开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凌源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政务公开队伍整体水平还需提高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大,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

2023年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扭转人员流动快,业务不熟悉,影响工作质量的现状。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涉及财政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并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三是压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责成专人负责,督促各责任科室按时报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受理费。